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25〕106号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经2025年12月22日校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内江师范学院
2025年12月28日
内江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切实做到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费开支、加强和规范学校会议费管理,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14号)、《财政部 国管局 中直管理局关于<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财行〔2023〕86号)、《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川委办〔2014〕9号)、《财政厅关于<四川省省直接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川财行〔2023〕140号)和《内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内委办〔2014〕16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会议费是指由学校及校内各单位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各类会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第三条 学校及校内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学校建立先审批、后开会、学校办公室统筹管理、分级审批、计划财务处严把经费报销关的制度。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各单位会议费纳入年初校内预算,并单独列示,执行中不得超出预算。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须按学校预算管理程序办理预算申报手续,待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安排经费预算。
第二章 会议的类别和审批
第六条 按照《四川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对会议的分类,学校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分类如下:
三类会议:学校主办的全校性业务(工作)会议,或主办(承办、协办)的全国、全省性会议等。
四类会议:学校各单位举办或承办的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小型学术会议等。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流程完成审批。
各单位应当在申报下年度经费预算时编制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举办会议的方式(举办、受托承办、协助举办)、召开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参会人数、工作人员数、收费标准、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党政联席会或处务会确定后,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年度会议计划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定。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切实减少各类会议活动,能不开的坚决不开,可以合并的坚决合并,严禁召开无实质意义的会议。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期。各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2天(报到和离开时间合计不得超过1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对于学术会议,开会时间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上限的,举办或承办单位必须在报送年初预算时做出书面说明。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规模,减少参加人员。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200人,四类会议参会人员一般不得超过50人,会议工作人员控制在代表人数的10%以内。对于学术会议,参会人员因特殊原因确需突破上限的,举办或承办单位必须在报送年初预算时做出书面说明。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在符合保密和网络信息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提倡采用线上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话、网络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能以文电等方式部署或者以新闻媒体通告的不再专门召开现场会议,主题相近、时间相近、参会范围相近的会议可合并召开或者接续召开,节约费用支出。
线上会议是指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含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会议。线上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参会人数合计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办法规定的相应会议类别参会人数上限,不请外地同志到主会场参会。
线上会议优先选择单位内部电视电话、电子政务内网视频会商等现有应用系统。单位现有应用系统无法保障的,应当结合工作性质、保密要求等,选择专用系统、运营商服务系统、第三方软件服务系统等。
第十二条 会议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优先在学校召开。参会人员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承办或协办的外单位会议,可在委托单位同意的场所召开,不得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确有需要在校外召开的原则上应在四星级及以下饭店或政府定点宾馆召开。
第十三条 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会务公司承办的会议,应择优选择承办单位并签订合同。会议费超过我校招投标限额需要招标的委托业务,按规定程序进行招投标,确定承办单位。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
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
(一)线下会议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本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会议代表参加会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原则上按差旅费管理规定由所在单位报销,学校不再单独列支。
(二)线上会议费用开支范围:能够明确对应具体会议的设备租赁费、线路费、电视电话会议通话费、技术服务费、软件应用费、音视频制作费等。
第十五条 会议费核算列支。
(一)线下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未实际发生的费用项目不得参与调剂。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
单位:元/人天
会议类别 | 合 计 | 住宿费 | 伙食费 | 其他费用 |
三、四类会议 | 400 | 240 | 110 | 50 |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校内人员、内江市城区内单位派员参加的会议,不得安排住宿。工作人员除必须住会外,不安排住宿。
参会人员自带车辆驾驶员不纳入会议参会人员和工作人员。会议举办单位可协调安排其食宿,费用自理,相关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按差旅费管理办法报销。
不安排住宿的会议,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不安排就餐的会议,伙食费不能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不安排食宿的会议,伙食费住宿费不能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按照扣除伙食费、住宿费后的定额标准执行。如上级综合定额标准调整,学校参照执行。
(二)线上费用不纳入上述综合定额标准内核算,凭合法票据原则上在单位年度会议费预算内据实列支。
校内各单位应当按照厉行节约、提高效率的原则,通过市场调研、充分议价,合理选择线上会议应用系统。线上费用应当提供费用清单和使用相关应用系统所开具的合法票据,签署服务合同的,需一并提供相关合同。
第十六条 会议费所需经费由学校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实行总量控制、集中管理、统筹安排。
对于全部使用财政拨款举办的会议,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费用,严禁转嫁摊派会议费。对于使用多种资金渠道举办的会议,按照成本补偿的原则,可适当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收取的标准不能超过综合定额标准。收取的会议费应遵循财务“收支两条线”原则并优先开支,超额部分再由校内预算安排的经费开支。所有会议费收入均由学校计划财务处收取,严禁自收自支、在学校财务体外循环。
第十七条 会议举办单位应在会议结束后及时办理决算并报销。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表、决算表(见附件)、会议通知、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等证明材料,以及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学校计划财务处应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未经批准、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会议费的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第十九条 会议费严禁报销高档套房房费、烟酒、鲜花、水果、设备费、旅游费、娱乐健身费、纪念品等费用。
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
第二十条 会议举办单位应当在适当的时间、以适当的方式将非涉密会议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本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当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一条 会议举办单位应当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会议预算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报送学校办公室。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二条 学校办公室应会同有关部门对校内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会议会期、规模是否符合规定,会议是否在规定的地点和场所召开;
(五)是否存在转嫁、摊派会议费;
(六)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七)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三条 各单位举办会议活动,应当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会议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会议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者安排宴请,严禁提供高档菜肴、烟酒;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严禁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该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消费性质的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除特定会议外,不统一发放会议文件袋(包)、笔记本、笔等用品。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未经批准在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学校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经相关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学校按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国际性会议按《财政部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5〕371号)文件执行,由承办单位报合作交流处履行申报手续。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由学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5月10日印发的《内江师范学院会议费管理办法》(内师院发〔2019〕74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内江师范学院会议审批表
2. 内江师范学院会议决算表
附件1:
内江师范学院会议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名称 及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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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类型及举办方式 | □三类会议 □四类会议 | □举办 □受托承办 □协助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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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起止日期 | (含报道及离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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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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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及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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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学校预算经费(含财政拨款) □会务费收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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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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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预算(元) | 伙食费预算(元) | 其他费用预算(元) | 会议费预算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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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经办人 | | 主办单位/项目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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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意 见 | | 分管校领导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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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校长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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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不需要经费支持的会议,不需填写此审批表;
2.此审批表为报销附件;
3.此审批表一式叁份,主办单位、学校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各存壹份。
附件2:
内江师范学院会议决算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会议名称 及主要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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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类型及举办方式 | □三类会议 □四类会议 | □举办 □受托承办 □协助举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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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起止日期 | (含报道及离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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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地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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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会议人员范围及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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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学校预算经费(含财政拨款) □会务费收入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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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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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 议 费 支 出 详 情 | 费用类型 | 预算金额(元) | 实际支出(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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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费(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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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食费(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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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费用(元)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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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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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程序 | 经办人 | | 主办单位/ 项目组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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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 意 见 | | 分管校领导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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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书记/校长 意 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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