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 首页 >> 政策法规 >> 财务管理 >> 正文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11-10-20   字体:【

川教函【2010】536

各厅属高校、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0】88号)精神和四川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转发《财政部关于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的通知》(川财预【2010】64号)要求,从2011年1月1日起,除教育收费外,全省各级各部门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收入预算级次保持不变,原上缴财政专户的收入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省级部门各单位的教育收入应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缴比照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执行,全额编入各单位综合预算。请各单位在工作中严格执行,统一由单位财务部门管理,不得坐收坐支、帐外设帐、私设“小金库”和公款私存。

四川省教育厅

二O一O年九月十四日

单位名称:内江师范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000450718917K 开户银行:建行内江东兴支行 银行帐号:51001687908051502418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   联系电话:(0832)23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