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院财务管理制度,贯彻“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经费使用原则,现对校内人员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及二级学院成教经费使用的相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校内人员出差乘坐飞机的规定
1.个人因科研项目的需要乘坐飞机外出,经主研人、科技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该经费可在相应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报销。
2.各职能部门人员因公出差乘坐飞机,按其相对应的火车硬卧票价部分在本部门公用经费中报销,超出部分在本部门包干经费中报销。
3.各二级学院人员因公出差乘坐飞机,按其相对应的火车硬卧票价部分在本部门办公经费中报销,超出部分在本部门成教经费中报销。
4.特殊情况因公出差乘坐飞机,经校长同意并在机票上签字后,可在相应的专向经费或本部门的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中报销。
二、各类人员因公出差均不得乘坐火车软卧(座)。
三、校内人员出差,住宿费超标部分的报销
1. 个人因科研项目的需要出差,住宿费超标部分,经主研人、科技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该经费可在相应的科研项目经费中报销。
2. 各职能部门人员因公出差,住宿费超标部分在本部门包干经费中报销。
3. 各二级学院人员因公出差,住宿费超标部分在本部门成教经费中报销。
4. .特殊情况,经校长同意后,可在相应的专向经费或本部门的公用经费(办公经费)中报销。
四、二级学院成教经费的使用及签字权限
1.各二级学院发放的各类成教经费,原则上每月汇总后通过工资系统打入个人帐户。
2.各二级学院成教经费发放的签字权限规定如下:
1)当月发放的成教经费在1万元以下,由各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确认。
2)(当月发放的成教经费在1万元以上(含1万元),2万元以下,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书记签字确认。
3)当月发放的成教经费在2万元以上(含2万元),由校长签字确认。
本规定未涉及部分,仍然按原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