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025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内江经开区、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局(中心),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4〕7号)和《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府规〔2022〕5号)要求,现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5年度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2025年度缴费标准为400元/人。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
2025年度内江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限额标准为170元/人。
内江市医疗保障局 内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内江市税务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