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即日起,学校公用经费培训必须事前经学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审批方可参加培训,培训经费由各部门承担,不再由人事处承担,内师院发〔2017〕164号第九条同时废止。
请周知!
计划财务处
2023.3.6
单位名称:内江师范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000450718917K 开户银行:建行内江东兴支行 银行帐号:51001687908051502418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 联系电话:(0832)2340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