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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校内在职人员其他收入发放事宜的通知
来源:   作者:编辑:   点击数:   日期:2021-05-07   字体:【

校内各单位:

学校新工资核算管理系统和其他收入申报管理系统已上线运行,经测试能将工资收入和其他收入合并计税。为了进一步落实经费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制,从20215月开始,将原通过月度工资表汇总发放的部分其他收入发放项目进行单独发放,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独发放项目

评审费、专家课时费、国培劳务费、科研奖励、教学奖励、专项考试费、兼职课时费、质量工程劳务费、专项绩效奖励、科技成果转化、财政科研项目绩效、加()班费等。

二、发放流程

1、申报。通过收入申报系统网上申报,不再受理线下申报。

2、审签。将已在网上申报提交后打印出的申报单,按学校规定的流程进行审签。

3、投递。已经完成审签的申报单及发放支撑附件材料装袋后,投递到学校新行政楼一楼大厅自动投递机中。

4、发放。其他收入属于个人综合所得组成部分,要与工资收入汇总计税,学校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按预扣税款后金额发放。因此,只能在每月工资发放后受理其他收入发放的处理,考虑到月末数据整理等因素,校内其他工资收入申报系统只在每月10日至26日开放,教职工务必在此时段进行申报提交并完成审签投递;年末将清除未完成全部流程的申报数据。

三、发放查询

登录学校“数字化校园财务平台”→“新版财务查询系统”→“个人收入”→“其他收入明细”。

四、温馨提示

1、关于其他发放预扣个人所得税。在发放每笔收入时,会自动汇总个人当月收入,自动累计抵扣数据、累计扣缴个人所得税,每笔收入发放实时进行扣税,每笔发放金额实为该笔发放税后金额。因此,每笔收入在发放时已扣缴个人所得税,若发放数据有误,则无法对已计税收入予以更正。请务必认真核实发放数据,确认发放对象和金额无误。若出现发放错误产生的计税问题由经办人自行协调处理。

2、关于其他发放申报投递时间。请大家务必注意其他发放的申报投递时间为每月10日至26日的工作日,时段外的申报投递概不受理,甚至会做退单处理。


内江师范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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