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根据学校要求,凡在2020年4月13日之后需报销打印复印费的老师,都需认真填写打印复印清单作为报销附件。
1.时间认定:2020年4月13日以后,以发票出具时间为准;
2.报销经费范围:不论使用公用经费或个人项目经费报销,凡报销事项为打印费或复印费的都需要填写该清单。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20年4月13日
打印复印清单.docx
单位名称:内江师范学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000450718917K 开户银行:建行内江东兴支行 银行帐号:51001687908051502418
学校财务信息公开 联系电话:(0832)2340012